产品质量判定标准(产品质量判定标准包括)

已有相关规范,2019年4月全国首个产品质量鉴定团体标准《产品质量鉴定通用程序规范》正式发布,产品质量鉴定通用程序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结合当前产品质量鉴定的工作实践,规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调节的产品的质量鉴定活动程序;有专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开展鉴定活动。

多家单位参与起草,例如,上海市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会、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判断产品质量的衡量依据为:

1、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3、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的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是否真实。

产品安全等级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以下三个方面:

A类不合格:指产品卫生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引起顾客抱怨的问题、批量返工销毁的问题以及多次重复出现的B类质量问题。

B类不合格:潜在不安全产品。

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己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尽管不合格,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C类不合格:指产品出现可弥补的质量问题(非重要质量特性指标),责任部门明确且能自行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