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民法典关于质量的规定)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自身消费及权益保护方面有关的知识。
8.受尊重权:消费者的人格尊严、风俗习惯受尊重。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权监督、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0.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受保护,在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使用时,有权要求商家或信息收集者删除信息、停止侵害,并可依法要求赔偿。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
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有多种含义:在中国,通常指次于宪法(根本法)的一般法律;或者指对全国一致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是与特别法(即仅对特定身份的人、特定事项、特定时间或特定地区适用的法律)相对称。在西方国家的法学中,普通法是指最早在英国12世纪左右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于全国的法律。
扩展资料: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属于民法。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第三编合同,第四编人格权,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第七编侵权责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颁布民法典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民法典的实施,将会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