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法全文(产品责任法全文内容)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商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安全和人生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连带责任人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产品责任可以大致分为两类:

一是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是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我国制定产品责任法,通过规定对提供瑕疵产品的厂家加以制裁,迫使企业不断完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式,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可信度,以促进竞争。

其次,通过制定我国产品责任法,使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能做到最大的放心,从而扩大市场,推动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

加强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等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