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质量的重要性(超市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在超市购买了食品,在保质期内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可以直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在超市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保存好购物小票和商品包装,可以作为索赔的证据。

2.及时向超市的客服中心或店员反映问题,说明清楚商品存在什么样的质量问题,以及购买日期和价格等相关信息。

3.按照超市的规定进行退货或换货。如果超市提供退换货服务,那么就可以尽快将问题产品退回,换取一个新的商品或要求退款。

4.如果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向相关的行业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如果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超市也应该加强质量监管,提高产品管理水平,保证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