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保期的法律规定(产品质保期是什么意思)
全国联保,质保期一年指的是该产品在全国任何一个维修网点都可以保修,产品质量保修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即一年内质保期有效。
质保期的法律规定有:
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
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这个合理期限就是指收货方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不符合 约定的期限 ;
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
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
1.质保一年就是购买产品一年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保证,若在一年的时间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进行担保退换或者维修。
2.质保指产品质量要合乎标准、要有保证。实际上,质保就是产品的品质保证,是任何产品都应具备的基本属性。
是从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或商品售出之日起至次年一年期满之日止,在保修期以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责及时维修,没有维修的建设单位可自行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一年期满剩余质保金返还施工企业,商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生产者或经营者负责三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