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不合格怎么办(食品抽检不合格如何处罚)

1、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和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对抽样过程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的,不予受理。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异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异议处理申请书;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

(5)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

(6)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如使用);

(7)与异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督抽查不合格整改程序一、查找原因,落实整改企业在收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的《... 食品处在收到复验报告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异议处理结果通知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